根据服务流程用户新装用热按以下办理:
1、能源申请
用户向热电公司营业窗口报送用热申请(写清具体用热面积、用热负荷、用热时间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等)。热电公司进行能源供应方案评估,在5个工作日内向用户告知是否可供,如可供,向用户告知方案并对接后续事宜。
2、施工图设计
用户依据设计规范、和热电公司出具的供热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。
3、施工图送审
施工图设计完成后,用户需将施工图(纸质版、CAD版各一份)报送至热电公司服务窗口,热电公司在七个工作日内向用户出具审查意见。
重点提示:施工图阶段用户需提供以下图纸资料:
采 暖 蒸 汽
①总平面图 ①总平面图
②室外综合管网图 ②室外综合管网图
③建筑平、立、剖面图 ③蒸汽系统全套图纸
④采暖系统全套图纸 ④蒸汽使用参数(用量、压力、温度)
⑤热力负荷计算依据说明
⑥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说明
用户需按热电公司出具的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进行修改,修改后再次送审,直至施工图审查通过。
4、工程建设
施工图审查后,用户方可根据施工图进行热力施工。同时,用户与热电公司签订供热配套前期协议。
5、中间工程验收
用户热力系统隐蔽工程在回填、墙体垒砌之前,需申请由热电公司进行中间验收,热电公司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中间验收。同时,用户需按热电公司中间验收意见进行整改,直至中间验收合格。
6、竣工验收合格供热
用户应在供热前60天(其中采暖应在8月31日前)申报竣工验收(指供热前的竣工验收),并约定时间进行现场验收,竣工验收前,各项热力工程需全部结束,同时用户需全部补齐应缴纳费用。竣工验收时,用户需按热电公司验收意见进行整改,直至竣工验收合格。竣工验收合格后,具备签订供需合同及开通供热的条件。
7、签订供需合同及开通供热
a、竣工验收合格后,用户需在正式用热前30日(其中采暖应在9月30日前)到热电公司窗口办理签订供需合同(具体时间以竣工验收最终合格为准),并向热电公司提供竣工图(含电子版)、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;以上资料齐全后热电公司根据之前提交的用热登记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评审。用户领取供需合同,5个工作日内签订供需合同。
b、对于居民小区和标准厂房等多业主小区(对于采暖),除了以上a部分的内容以外,开发商在开通供热前与热电公司签定两年临时供需合同,并由开发商缴纳两年的全额采暖费。开发商交齐两年的采暖费用后,供热公司按供需合同约定时间准时开通供热,并由开发商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。
开发商在保修期间,需对居民室内温度进行有效监测并入户测温,每个采暖季入户测温数量不应低于总户数的30%,便于对供热设施的检验以及对供热参数的调整。
竣工图阶段用户需提供以下图纸资料:
采 暖 蒸 汽
①总平面图 ①总平面图
②室外综合管网图 ②室外综合管网图
③建筑平、立、剖面图 ③蒸汽系统全套图纸
④采暖系统全套图纸 ④蒸汽使用参数(用量、压力、温度)
⑤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说明
c、对于工业及公建用户,由租赁方支付热费的,可由产权方、租赁方与热电公司签订三方协议。